公安部科技局原副局長馬曉東受審:收受600多萬
最后更新:2015-12-10 00:50:12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消息,12月9日上午,陜西省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西安公開開庭審理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原副局長馬曉東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方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馬曉東在擔任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總工程師、副局長及負責PDT(警用數字集群標準)聯盟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為企業加入PDT聯盟,為地方公安系統推薦使用相關企業的產品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共計收受人民幣637萬元、美金2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提請法庭依法審判。
庭審中,被告人馬曉東及其辯護人針對指控進行了辯護。控辯雙方當庭對本案事實及相關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
庭審于當天下午結束,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2015年4月16日,據最高檢消息,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原副局長馬曉東決定逮捕。馬曉東曾是公安部“金盾工程”骨干成員之一,其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在2014年10月底,北京舉行的中國國際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博覽會(簡稱“安博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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